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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听说在租赁合同期内双方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承租人应该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在一直没有赔偿的前提下,承租人要求赔偿后,支付不足三个月的房租。 承租人一直无视,要求支付房租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人必须退场的做法合理吗?承租人的权利应该如何维持?你好。 听说在租赁合同期内双方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承租人应该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在一直没有赔偿的前提下,承租人要求赔偿后,支付不足三个月的房租。 承租人一直无视,要求支付房租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人必须退

合同纠纷 2020-09-22 15: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您与饭店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可以由租客赔偿,
    3、因为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双方都有解约权,饭店的行为不属于违约,
    4、如果饭店对房屋保管不当,造成您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详情请来电咨询。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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