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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过户一套二手房,它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94年的房子。我想弄明白这个证是隶属集体土地使用证吗?对我过户和将来出让会不会有影响谢谢您。

房产纠纷 2018-09-13 2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同标的有不同的使用权,以土地为例: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而并非是从业主办理“两证”时起算,因此,购房业主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肯定要少于法定最长年限。周先生给他派分00
  •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 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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