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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学校里交了保险,被其他小朋友意外误伤,造成的医药费有谁来承担?保险赔偿归谁所有?

保险纠纷 2018-09-14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 因第三人的行为对被保险人造成伤害的,保险人(公司)赔付后,不影响被保人或者受益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赔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2018年最新学校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您孩子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或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保险人或者保险公司就要依保单的约定赔偿医疗费用或者保险金。保险金额的最大限额为:每人身故、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而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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