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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小区交房两年了,但是现在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暖气也不能通,但是我们所有的费用都交了,咨询房管局说是因为没有验收就交房了,所以不给办房产证。去政府好几次也没有解决的方案,所以现在想走法律程序,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9-14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房办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权证,需要缴纳一次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一次制证的成本费用,和相应的不动产契税。
    我国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全面落地。
    各城市居民的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权证。因此新房办所办理的证件就是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只需要缴纳一次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一次制证的成本费用和和相应的不动产契税。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总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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