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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交乘务安全员。我每天工作超过15个小时,没有休息。我一个月174小时工资2200元。加班算加班,每小时13元。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0-10-01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时长×
    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时长×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时长×3倍。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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