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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规定,不在职的员工不能持股。我现在退休了,没有人接受转让的股票。那么,我的股票该怎么退呢?

继承 2020-10-03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其他股东可以购买。
  • 一般情况下离退职工持股均由公司负责收购或其他持股员工收购。现公司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有关规定,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你们可以要求行使购买权。但具体情况尚不明确,如确有法律服务需求,您可与本律师预约时间当面咨询解决问题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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