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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某村将部分集体土地私自卖给村民建房至今,没有任何报批手续,现在可否追责相关人员的责任?

综合法律 2018-09-14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农村为例,农村建房申请程序:
    (一)《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一式五份;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
    (三)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四)属危房改建的,应提供原住宅权属证明以及危房鉴定书;
    (五)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等;
    (六)具有相应资质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图,或者选用标准通用图。村委会审议、征求意见与建房户沟通安排建房基地,审议申请材料和宅基地安排情况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意见,报镇乡政府。
    镇乡政府现场勘测、审核组织镇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一同到实地勘测,并对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在5个工作日内绘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七)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八)新建、扩建的报送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由镇乡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用地。
    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
    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
    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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