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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父亲去世,谁来继承财产,儿子还是爱人

继承 2020-10-08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即便是离婚后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亦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属非法同居关系,不能以配偶名义继承前夫遗产。
    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得你适当的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且具体情况处理。
    ”《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你好 看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以及其是否有效,如按法定继承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 通常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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