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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后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10-08 14: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应先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有遗嘱的,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根据遗嘱进行房产过户,在法律叫做“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在实践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由于种种原因卖方户口不迁出。无法及时将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买的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或者虽然可以落户,但是有别人家的户口没有迁出也感觉不舒服的情况。
  • 一般法院不能强制迁出出售方的户口,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当中有关于户口迁出日期,到期出售方如果不迁出,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那么购买方可以起诉要求出售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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