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夫妻自愿死后把不动产交给儿子,立了遗嘱,但是不公正,只靠书面协商有效吗?

继承 2020-10-10 2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 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权。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
  • 房产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内容须是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须有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 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只要符合立遗嘱时的合法要件,该遗嘱就属有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