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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去世了,有三个女儿,在父母面前走了一个人。 她女儿的继承份额和其他两个姑母同等,但没有扶养过老人。 我父亲和姐姐去世后,我母亲又买了房子。 这个房子,已故姐姐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0-10-11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你好,按照法定继承,子女、父母、配偶是有继承权的。
  • 不管父母怎样,孩子总是无辜的。私生子也好,非婚生子女也好,在对父母的遗产上面都是享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能够作为继承人。而在继承财产的比例上面,一般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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