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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房时开发商和我谈好的价格64万左右,首付20%马上交还有10%一个月内交清,但是开发商和我签的商品房认购协议里面和我谈的不一样,我交了20%首付14万左右,协议只写订金10万,且3日内交清剩下的10%,房子的况价还是按原价写,只是和我另外写了个内部购房申请单才是和我谈的一样,如何维权,只从商品房认购协议上看都是我吃亏的?

房产纠纷 2018-09-15 0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质量有问题,可以到质监局投诉。开发商交房必须验收合格,既,开发商必须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才能达到交房标准。
    没有这些,你们可以拒绝交房。但是能否达到退房标准,还要看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质量验收是否合格。
  • 在买房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所有的款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定金可以作为偿还款项的一部分,也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如果买房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继续付清买房的所有款项,定金将不予退回;如果开发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话,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定金的双倍做为的赔偿。
    在交付定金前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规定好期限、定金的数额等,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购房面积有差异怎么维权?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归纳而言,确定的原则包括:


    1、购房人能否解除合同。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购房人无权解除合同;面积误差比超出3%,购房人则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需说明的是,在后一种情形,购房人对是否解除合同具有选择权,即购房人同意继续履约亦可,可视自身情况决定。


    2、购房款如何结算。

    合同继续履行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合同约定的计价面积单价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

    上述法律规定仅用于规范商品房买卖,不适用于二手房交易。二手房面积差异纠纷,则主要是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公平合理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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