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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的房子是公房,我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但是房主又把房屋的承租权转让给别人,请问这个承租权转让有效吗 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15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体征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 [1]
  • 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
    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
    1. 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 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 .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④以房地产抵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继承、拍卖、判决等形式所得的房屋不属于个人房屋转让范围。
  • 公房买卖流程  
    一、买卖登记  卖方应携带房屋的有效产权证、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买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二、价格评估  卖方可委托交易中心评估并支付评估费,交易中心上门实地勘察评估时,卖方应给予必要配合。评估后交易中心为卖方出具《房屋评估咨询意见书》。  卖方也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三、买卖委托  买方或卖方正式与交易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委托协议》,买方向交易中心支付服务定金。  
    四、成交  买卖委托后由交易中心业务人员为客户推荐房源或寻找买家,陪同买方实地看房。  双方成交后,到交易中心正式签订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并分别向交易中心支付中介服务费。  
    五、办理交易手续  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交易中心代办有关交易手续,包括立契过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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