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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都在国外,现在想商议离婚,她在国外有居住证。我们的情况可以异地处理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谢谢。

离婚 2020-10-17 0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到男女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其中一方的户籍地不可以。  应当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根据现行的收养法,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需无子女的限制,相信国家会有统一安排,你可以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
  • 收养孤儿可以,但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才能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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