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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认购书,开发商确定的告诉我,能在五月底之前签订合同,我只需在她们营销电话通知三天内来签约即可,由于本人法律经验不足,未将开发商能在五月底签订合同写入认购书,接着,麻烦接踵而至,首先,我将我的认购书拍照后寄给家里人看,家里人看了之后觉得,认购书所有的篇幅都写着购房人的责任,除了开发商由于市场不景气给出的房价优惠外,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其次,开发商不承诺签约时间,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无限期的拖后合同签订时间,所以永远不会有违约可能。我在第二天至楼盘销售部询问张姓经理,我提出要求如下:将合同签订日期加入认购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回答如下,不可以将具体签约日期写入认购书,即使是写5月31号或者6月1号也不行。更加不可能将违约责任写入购房合同。于是我提出要求2.将合同签订日期加入认购书,仅需确认,我在5月31日不能签约,享有退房的权利。对方回答也是不可能,也就是说,从你预定之日起,你不享受任何权利,开发商可以任意指定时间让你签约,(这种情况,也就是说,你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所以你无法规避这个风险,可能是在你出差的时间里售楼部突然来电话,而你无法回长沙签约,那么对不起,你这个定金是没收了。我于网络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员,给出的答案如下,开发商与我签订的认购书属于格式合同,其中含有单方面权利条款。该条款加重了我的责任,排出了我的主要权利,改认购书应属无效。而且要求我在电话三天内签约,否则没收全部定金,这个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四条关于自愿原则的规定合同正文如下,请房产相关的法律专家提供援助。鉴于开发商的此种态度,我欲通过合理的手段收回定金,是否可推荐相关的律师,可以付费

房产纠纷 2018-09-15 1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有约定的,就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如果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没有具体明确约定,就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平等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保准来确定。
    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在这里作者以多年的办案经验提醒大家,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数额,因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平等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保准来确定。
    而这一租金数额是很低的,得到的赔偿也是非常有限的。
  •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中买方退房是不能要回定金的。
    1、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不可以退。
    2、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3、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不可以退还的。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条款的哪方面?   
    一、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价格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付出各种款项、税费时,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开发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三、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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