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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主创业,在苏州市区租赁1200平商铺经营健身中心。房东(开发商)的房屋质量一直存在漏雨等问题,甚至出现玻璃顶棚坍塌(被电视曝光)。至今我拖欠房租30多万元,开发商已起诉我,我觉得很委屈,想请律师维权我想利用合同约定,对方房屋质量有问题在先,对方首先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装修与营业损失

房产纠纷 2018-09-15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没有支付房租的房客,需要提交起诉状,租赁合同,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如果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3、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以
    1、3方式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解除。另外,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
  • 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已经发生的租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可预期的利益损失,通常是2-3个月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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