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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父亲面前去世,老人不需要我家的财产。老人去世后,我丈夫的哥哥把我家告上法庭,要求继承我公公应该继承的所有遗产。我丈夫还有一个姐姐在我丈夫面前也去世了。如果我公公能继承我家六分之一的遗产的话,我的女儿和阿姨家的女儿和我丈夫的哥哥不是我丈夫的哥哥。我丈夫在父亲面前去世,老人不需要我家的财产。老人去世后,我丈夫的哥哥把我家告上法庭,要求继承我公公应该继承的所有遗产。我丈夫还有一个姐姐在我丈夫面前也去世了。如果我公公能继承我家六分之一的遗产的话,我

继承 2020-10-20 12: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老公死了,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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