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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改名,身份证丢了,父亲去世,名下留下一笔财产。继承人是我妈,我想和我妈一起继承财产,但是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户口,但是护照名字和门卫名字不匹配,不能继承也不能放弃继承权

继承 2020-10-21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继承人要在遗产分割前公开声明放弃继承。如果放弃继承权的人本身就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死者的配偶、子女等,那么,他必须要在遗产被分配之前,公开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否则会被视为已经接受了遗产。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 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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