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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租给一家公司,租期是三年,现在一年了,他说不租了,算不算违约呢?我们是定了合同的,他们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应该付下一年的房租了。合同上说如果我们提早收回房子的话,我们要退回剩余的房租,还要付合同总租金(也就是三年的总房租)20%的违约金;如果他们违约的话,同样付等同的违约金,但是没有提到如果他们提早退房这一条,请问他们是不是违约了呢?违约金是不是应该按合同上总租金的20%来算?

合同纠纷 2018-09-17 0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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