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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租赁一年,一年一万,之前刚进去商铺,房东吹的天花烂醉,房东承诺的装修,宣传都没有做。而实际做了俩个月发现一点都不近人意。我不想再做了,想单方退出,而房东一直推脱,不想让我撤资。我们的协议是手写的,没有写入什么违约情况和违约金,请问:这算不算违约,我这种情况违约应该给房东赔偿多少违约金呢?这属于单方违约?合同是租赁一年,算不算违约,我这种情况违约应该给房东赔偿多少违约金呢?这属于单方违约?

合同纠纷 2019-01-28 15: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有效,即您的租赁合同对于该房屋的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您可以选择继续租赁该房,或是选择依据当事人违约为由,选择解除该租赁合同,由房东对您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您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您也可向房东要求给付违约金;2)中介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就自己所实际掌握的信息,如实地向您提供,没有任何隐瞒欺骗或掺杂任何自己主观臆测,对于有影响的事项及商业信息,如第三人的资信状况、支付能力、标的物是否有暇疵等,居间人都必须据实、公正的报告,而不得弄虚作假,从中盘剥渔利,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您的利益,也不得恶意促成您与房东订立合同。如果中介明知对方可能出卖房屋还将其组给您,则不仅您无需支付中介费用,还可以向其索赔。

  • 1、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因此,合同解除不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违法的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怎么办,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如何计算?买卖合同中一方延迟履行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后,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因此,买卖合同中一方延迟履行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后,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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