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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2010年5月突发脑溢血后,一直无法上班,在家休养。他们公司在去年9月在未知会的情况下,停止为她缴纳社保,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妻子在他们公司工作有八年了。

劳动纠纷 2018-09-17 0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单位缴纳社保的流程如下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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