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0年12月份与市场签的合同,合同写市场优惠两个月租金,口头承诺市场入驻率60%以上才开始收租金,11年5月份之前市场还未建好,入驻也还达不到百分之三十,直到11年9月底市场的消防才通过,入驻的商家才慢慢多起来,现已经达百分之九十,但直到11年10月份市场才达到条件让业业办营业执照。现在市场要求从2010年12月份签的合同算起收租金(优惠两个月)请问市场这样收租金合理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9-17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到工商所办理,而是要到区工商办理。工商所只是对办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最后批准发照要由工商局进行。  办照程序:
    1、确定场地(营业地址);
    2、筹集资金(注册资金);3 、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申请;
    4、验资(到工商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5、领取执照;
    6、凭执照刻公章;
    7、凭执照和公章办理银行帐号;
    8、凭执照申请税务登记。实际上到第5步,即领取执照后就可以开业了。需要的费用主要是办照和验资的手续费。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湖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