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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了,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他家的房子在我们结婚一年后拆了,为了多分一个人40平方,将我户口迁到他家,现在上房了,请问我有权要回我的40平方吗?

离婚 2018-09-17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女方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1.女方迁户口的入户申请表
    2.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村委或街道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拿到户口准迁证明后办)
    4.身份证、户口本
    男方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1.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村委或街道接收证明(应包括在男方户籍所在村委或街道开具的接收证明以及户口变动证明,户口变动证明在女方拿到户口准迁证后办理)
    3.男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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