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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麻烦给与解答。1998年底我和母亲看中了一处两间的土地,由于当时家里没钱母亲不想买,当时我们说好我去借钱,土地我和弟弟一人一间,并且办好了土地证,我和弟弟一人一本,并于第二年盖了房子,两间土地和房子的造价总共17万元,其中有9万是我从朋友那里借的,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过了几年,土地房产不断升值,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母亲私自把我的这间土地证也改成了我弟弟的,并为他办理了房产证。如今我的家人有三处房产,而我和我的孩子丈夫却在我婆婆家,祖宗四代蜗居在一起,现在我和父亲母亲提出此事,希望他能把我的房产交给我处置,可他说在盖这房子的时候,我还未出嫁,所有的劳动成果都归家里,当时我已经25岁。我想咨询一下原本在我名下的这间房究竟归谁?我母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更改我的土地证,这在法律上是否允许?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17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权证书上的产权人是谁,那么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
      如果通过协议保障,可以采用公证的方法,对实际出资人进行公证,证明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是自己,同时对于日后的有关问题进行约定。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即使写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监护人依旧是房产的实际所有人。
  • 房子如何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 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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