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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郭镇.欢喜岭村民.我于2002年经村委会批准开荒80亩盐碱地在未动工之前说免费开垦.没层想村主任出尔反尔我将地开完种地时村委会以帮人到地里向我要钱,理由是有人出钱种这地,不然就别种了.不行少交点,就这样无奈的情况下交了200元钱,我说此地不是什么好地,为了长远打算给写份合同省的将来麻烦,村长说签什么合同,种一年说一年,就这样不给签合同,给开了一张垦荒有尙费收据,到第二年长到400元,收据没给,第三年1000元收据没给,2005年国家给直补报了80亩,给了2000多元钱,给我要走1000元,2006年我的补贴就不给了,找他们要.他们说国家对开荒地没有补贴,就这样到2008年连着三年补贴款没了.这三年也没给我要钱,到了2009年,突然又给了结果成30亩的补贴,理由是不知我们家多少地,为此事找到镇政府,也没有明确答复,每次村委会换届都提过合同问题一直没给解决,今年是第四任村领导班子,又给我要地成本费,不然没收我的地,你没合同是黑地,为此地改造投入近20多万,血本未归,说没合同投入的钱白投,难道是我不想签合同吗?还是不给我签合同。不知此事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18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首先,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如果你觉得自己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建议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三,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
    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最后,对于补充协议,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购房人的个人情况千差万别,所以难免会有一些没有写入格式化合同的内容。
    购房人还可以对其在购房中就开发商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   买卖双方依据双方之间协商的内容签订了的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属于合同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卖方可以主张买方违约。
  • 土地买卖没签合同可能会造成土地权属争议,可以申请调查。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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