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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私自查询我的通话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吗?如果我起诉离婚,这个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吗?婚内曾家暴过我两次,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分居半年左右。

离婚 2018-09-18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民享有隐私权。未经公民同意,不得采用窃听窃照以及黑客手段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因此他凭借上述手段取得证据不能作为法定的证据使用。违反的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我国法律中,隐私权归入名誉权中一并加以保护。
  •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首先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双方的婚姻是否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1、婚姻双方是否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2、婚后感情如何
    3、离婚原因
    4、夫妻感情现状
  • 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依据平均分配,考虑双方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生活困难方需要照顾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家庭暴力并不会影响。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家暴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夫妻中受害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的,可以请求家暴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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