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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3月5日下午,老人骑自行车带小孩,从西向东行驶,被由西向东行驶的小汽车撞了,老人很严重现在还睡在床上,不能久坐,因还有二次手术。暂时只说小朋友小朋友,七岁,被车撞后,伤口深至可见胪骨,后脑勺缝三针,全身多处擦伤,在医院住了九天,,医生让出院,现在三个月过去了,伤口明显且不长头发,远看很明显可见一块不长头发,今5月31日开庭了,可只赔偿了医药费,可我名已签了,现在事情已结束,可是心里不服气,该咋办,伤口跟人一辈子,以后无论工作、取妻都会有影响,孩子现在小,以后长大会自卑,亲人们都说要告,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9-19 0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关于赔偿部分,在不能私了和解的情况下,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赔偿则主要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的修补费用等等。
    一般来说,若买了相关保险的话,尽早找保险公司理赔。若对方当事人一直拖延,不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作为被侵权人也可以拿相关的责任认定书找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理赔。

  • 1、建议报警,然后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汽车撞伤小孩的情形,对于责任的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确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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