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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贷款买了套房子,当时算是最贵的时候买的,现在这房子要延期半年,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退房,我贷款100万,30年还完,合同上说违约要赔偿利息,那我要求退房对我有利吗

房产纠纷 2018-09-19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退房吗? 按揭贷款购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出现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 首付比例提高购房人能不能退房,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那么, 首付比例提高购房人能不能退房?主要内容如下:  
    (一)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必然地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购房者是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购房者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购房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而且不能买房是由于银行较大幅的提高了首付比例而不是购房者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退房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政策调控是一种特殊变化,可以认为是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并非购房者本人故意,属于客观上的履行不能,应当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从公平角度来讲,购房者既然都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积极办理贷款,本身没有过错,贷款不成自然应当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开发商不退定金也没有错,因为政策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内,理性的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政策风险,应当具备一定的预判能力。
  • 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第26条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包括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和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退房;  
    (5)因无法得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购房者可以退房;  
    (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购房者可以退房;  
    (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机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退房;  
    (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10)开发商将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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