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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8年购买稻香路海怡天府3-6一套90平米左右的房子,屋背面靠山,原在早此房结构为车库。后经过改造为住宅房(有房产证),2010年3月份开始屋背面由于雨季多水,墙面地面都发潮发霉,室内家具都腐烂发霉,现在又是雨季地面墙面都可以看到水珠了。去年业主和开发商派人来修过,就是在屋后沟把原来封闭的墙面打开安装了一个通风口,一段时间还可以没发现又继续潮湿现象,后来我要求赔偿我房间里面涂料给我修复,到现在一年多了一直没有了回音了。电费和物管费物业这一年多都没来收取,门前的绿化修剪也一年多从不修剪,找到他们都推三推四的没人出来解决。大致这样的一个情况,想寻求得到有关专业人士的帮助。我想要和物业打官司,告物业和开发商。

房产纠纷 2018-09-19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此外,很多购房合同中也会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仅承担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而且承担起了办理房产证的主要义务。
  • 房屋改建是指业主对住宅进行普通、简易的装修,房屋改建事先应当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改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你好,车库应该是不给房产证的,但是好像可以要给你写个车库使用权协议,而且,建议你在办理这个协议的时候去找开发商和物业寻求认同,盖章或者签个字什么的。车库取得产权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二是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
    2.20米以上。三是地下室(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且层高
    2.20米以上,也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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