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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孩子归谁抚养 抚养费就由谁自己承担!对方自由选择是否给予! 而孩子的抚养归属权由她决定!她说她要抚养那都由她承担,而我则自由支付!如果她说要我抚养那由我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 2018-09-19 2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一)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给付方法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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