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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纠纷如果已经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另外,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纠纷提请诉讼的追诉期究竟为多久?谢谢

诉讼 2018-09-20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权利受到单位的侵害,单位又不能给你补偿。这时候就要申请仲裁:
    一般是:
    1. 不签劳动合同;
    2. 不购买社保;
    3.不按时发工资;
    4.压个人身份证,压押金;
    5.不发加班费;
    6.不办理离职手续;
    7.不按照合同年限补偿等等。
  • 劳动仲裁后被起诉处理方法:
    一、法院立案合理,单位收到裁决书是11月1日,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收到裁决书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此案件中,用人单位的撤销申请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法院当然受理。此处不是按照你收到裁决书的时间计算,而是按照最后一个人收到的时间计算。
    二、法院立案需要资料审查,但不需要调查双方,立不立案也不需要通知被告,只需要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你,给你一个提出答辩状的期间,开庭前三日通知你开庭时间,所以如果你是直接受到的传票,而没有收到过起诉状副本,那么你地方的法院是不完全符合民事诉讼程序的。至于立案前调解,是从2013年1月1日新民诉法实施以后才开始适用的。
    三、法院的程序虽然不合法,但是没有严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把你在仲裁庭提交的有效证据在开庭的时候举证,就能胜诉!
  • 劳动仲裁免费的 劳动纠纷发生之日一年内,本人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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