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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0229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总房85000元。合同约定甲方于0日前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开发商按期交付商品房,本人0035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根据合同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条款: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80日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如未按期办理双方采用协商的形式解决(格式化条款,开发商售楼时根本不予修改)。直00516日开发商才开始办理房产证手续,并附加必须缴纳-采暖费。请问:1、可否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违约日期为多少天?赔偿金额是多少、开发商以不交采暖费就不给予办理房产证是否合理?3、合同条款中“初始登记完毕后”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时限?

房产纠纷 2018-09-20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商品房买卖费用——产权年龄在五年以下
    1·营业税,缴纳的对象是获得利润的卖方,缴纳的费用是房产交易总价的5.5%。
    2·交易的契税,税费的缴纳额度在房产交易总价的3%与5%之间,具体的缴纳比例要看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这部分费用是购房的买方缴纳,因为他是交易的启动者。
    3·印花税,这要看房屋当时购入的价格是多少,以最初的购入价格为标准,缴纳的费用双方各自支付,额度的比例是购入总价的0.05%.
    4·交易的费用,双方平摊,费用的总价要看购入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多少,费用的总价是按照每平米6元的标准计算。
    5·工本费,这个费用只有80元,这个费用谁缴纳都可以,对于整个购买总价来说这几乎不用在意。
    6·个人所得税,这个可不是其他二手房交易的比例,这个计算方法比较麻烦,计算方法是销售的总价—当年房主购入的总价—房主装修房屋的总价—买方缴纳的契税总价—印花税等等其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办理新房房产证开发商需要提供: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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