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09年张某贩毒3000千克被抓,为了立功,供出下线李某,李某在讯问时称被刑讯承认贩毒3000克,以后就都否认,侦查机关又找到李某的下线刘某证实李贩卖给他3000多克,李某只承认和刘某共同吸食没有贩卖给他,侦查机关没有冰毒的物证,没有抓到现行。2012年法院判决张某死刑,李某死刑,刘某因其他案件在继续服刑此案没有他的事。张某上诉,李某上诉,二审没有判决,李某二审律师认为证据不足,对李某的讯问笔录都是复制第一个笔录,连错字标点符号都是复制的,二审亦应该缓二。现李某想找一个专业律师打申诉。请给回话13504580007

刑事辩护 2018-09-20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0天,提请检察院批准需要7天,如果没有足够证据,一般会在37天后,释放的。
      《刑法》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 可以到法院复印原判决书,或与负责执行死刑的法院联系,由法院出具相应的执行死刑的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罪犯在被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如果当事人家属丢失了生效的死刑判决书的,可以到法院档案室要求复印原判决书;如果无法复印的,则还可以与原执行法院联系,争取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已经执行死刑的证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 毒品因种类同(或纯度不同)其量刑标准也不一样,量刑最重的是海洛因(冰毒):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怒江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2009年张某贩毒3000千克被抓,侦查机关没有冰毒的物证,对李某的讯问笔录都是复制第一个笔录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