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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租房因房主去世,要变更承租人 我们查询变更承租人的条件是1.共同居住2年以上2.同一户籍 3.在外无住房 4.其他家庭成员同意 现在的问题是 与原房主同一户籍,在外无住房的我 与原房主非同一户籍 在外有两处住房的我姨妈 双方都未与原房主共同居住两年以上 现在我姨妈掌握钥匙不让我进屋 房本与户口本都在她处 谁都不愿意在同意书上签字 我想问 我们这种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 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解决?我们这种情况谁更有权力成为承租人? 听说公租房一上法院单位就收回,是这种情况么?

合同纠纷 2018-09-20 23: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写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根据以上几点,写好后准备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以上是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的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对于直管公房,承租权可以转移但是不能继承。如果你奶奶去世后,你的姑姑按照程序变更成为承租人,则其就享有了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 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根据拆迁补偿的具体时间进行分析。
    如果是在你奶奶健在的时候拆迁的,并且你奶奶是唯一的拆迁被补偿人,那么相应拆迁补偿应当作为你奶奶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至于遗产份额的分割,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是在你姑姑作为承租人期间发生的房屋拆迁,那么在法律上,你父亲和你对于相应的拆迁款并不享有权利。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需要的条件:第
    1、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房产证上名字问题,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只能在房产本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第
    2、在租赁期限内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由此可知,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公有房屋的更名手续。你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按理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你要提供没其他家庭成员的证明。未婚,父母死亡,以及没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亲属的证明。没有这些证明,你要过户有点难。所以说要想承租人变更给别人,得出具相关的证明。第
    三、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申请公租房承租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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