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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的房屋租赁期限是至房屋拆迁为止,是否适用合同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租赁期限不明确,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拆迁补偿 2018-09-21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如是以下情况是不能进行房屋出租的,请认真甄别:
    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
  • 合同应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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