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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婚,离婚后我跟我爸,有一套房子也归我爸,92年的时候我爸和我后妈结婚,后妈有一儿子。房子产权上一直是我爸的名字,后来03年的时候那套房子动迁,拿了动迁款我爸又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是我和我爸的名字。不管是动迁前还是动迁后的房子我后妈和他的儿子的名字从没进过产权证。我想问,我后妈和她儿子对现在的这套房子有使用权和产权吗?她们有权利分这套房子吗?如果我不允许我后妈和他儿子继续居住我时候有权利?我爸爸百年以后他们时候有权继承?

离婚 2018-09-22 0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在离婚时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首先应该确定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因此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进行分割,通常由一方获得产权另一方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变价拍卖后双方对价款分割,如果为个人婚前财产,则由该方单独享有。
  • 离婚经常会涉及房子的分割,那么,在离婚时,房子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政府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继承。实际上是被继承人生前房产的自然、合法的转化而来,当然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可以继承。如果房子是遗产,房子被拆迁只是遗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遗产的性质没有变,所以,拆迁以后的补偿就是遗产的具体数额,再按照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和位数对遗产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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