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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个体户,向XX剧团租赁铺面一间),现在政府引进外来企业,需要征用到铺面,双方签订的合同尚有三年才到期,问一下该如何赔偿我。 下面附合同 铺面出租协议合同书甲方:XX剧团乙方:XXX 为有利于甲乙双方的经济发展,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有偿出租XX剧团办公楼楼下铺面第四间(即从办公楼大门向南起第三间)。二. 铺面出租期间为三年,从2010年5月1日 至2015年4月31日。三. 铺面出租的租金为每间每月人民币450元四. 乙方交给甲方的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上半年的租金在当年一月底前一次性缴清,下半年租金在当年七月底前一次性缴清。逾期按每天交滞纳金1%计算,超过30天按单方违反协议处理,甲方收回铺面,追回租金。五. 乙方交给甲方的押金每间铺面1000元,租期满后,经双方检查铺面完好无损,甲方如数退回押金。六. 没有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将铺面转租他人,同时乙方不得乱建,乱搭。七. 乙方只能经营 项目。八. 乙方在装修和经营期间,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装修水电及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九. 合约期未满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一方不能收回或退回铺面,违约则处以1000元罚金。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签订之日执行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XX剧团乙方签名盖章:XXX 2010年4月28日

合同纠纷 2018-09-22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别人转租的房子,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经原来房主同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关于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 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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