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事情是这样的   我爸爸有两个兄弟,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也就是大伯和叔叔)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也就是我两个姑姑)爷爷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奶奶在六七年前也过世了。大伯成家了就自己在村里建了房子。离我们家也不是很远。大伯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爸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就是我。)叔叔就只生了一个女儿。我们家也有自己建房子,只不过是和爷爷奶奶的房子建连在一起的。大概18年前吧,叔叔成家了,因为比较晚成家,也没什么钱,一直住爷爷奶奶之后建的房子。所以我家其实是和奶奶还有叔叔一家住一起的。叔叔成家的三四年后,和小婶婶闹矛盾,自己喝农药,差点死了,硬是抢救过来,但是因为叔叔落下了残疾,跟植物人一样,全身肌肉萎缩了。吃饭什么的都要一个人伺候着。所以没多久小婶婶就和叔叔离婚,带着孩子走了(也就是我妹妹,那时候大概三岁吧)。(而且还骗走了我奶奶不少的钱)之后照顾叔叔的事情就落在奶奶和爸爸以及大伯身上。每天的吃喝拉撒睡全部我们打理。六七年前,奶奶也过世了,照顾叔叔的责任就由我爸爸和大伯两家人负责了。今年10月份吧,叔叔开始身体不行了,那时候就去找小婶婶和妹妹,看要不要过来看下叔叔,可是小婶婶和妹妹愣是没来。终于11月份,叔叔也过世了,那天下午还特意专车去小婶婶住的地方找妹妹过来送叔叔一程,可是小婶婶说妹妹去上学了,晚点才会回来,到时候打电话说吧。原本还等着叔叔唯一的女儿(也就是我妹妹)能够回来见他最后一面,谁想知道,最后我妹妹不愿意来,让我叔叔连自己亲生女儿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其实在叔叔变成这样的时候,这十几年来,小婶婶和妹妹一次,一眼都没来看过叔叔,一脚都没再踏进过我家,真的,一次都没有,更别说拿一分钱来养我叔叔。我妈妈、我姐姐和我大婶婶(我大伯的老婆)有去找过我妹妹,找过好多次,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甚至还有一次妹妹威胁我们再去找她(妹妹)就要报警把我们抓起来。因为小婶婶在我妹妹很小的时候就对我妹妹说她爸爸(也就是我叔叔)去香港做生意了,现在我们这些人口中说的不是她爸爸。就没见过这样的母亲,从小就这样欺骗孩子。(无限愤怒中。。。)不过现在妹妹应该也快18岁了。之后我们就只能把我叔叔安置好。现在12月份底了,大伯有过来我家,说要处理叔叔的房子。其实爷爷奶奶还有一处老房子,之后因为村里拆迁,要建成商业街,老房子刚好是在规划之内,所以老房子能补一套套房,但是因为那时候我们的老房子平方数不够现在补的套房的平方数,所以大伯和我爸爸也没把剩下的钱付了,套房就没有房产证。而且村里知道叔叔的情况(那时候叔叔已经变成那模样了),就打算向上一级申请免去一部分费用还是怎么样,是像补贴我叔叔一样。然后我们家不是和爷爷奶奶的房子建的连在一起嘛,根据爷爷的遗嘱,爷爷奶奶建的房子的大厅是三兄弟每人三分之一、大伯和我爸爸一人分到一间房间,剩下的房间、以及那套拆迁补贴的套房是全部都要给我叔叔的。但是早几年,我爸爸就把大伯分到的房间买过来,也就是我大伯分到的房间已经是我们家的了,所以其实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子我大伯有份的也就那三分之一的厅,其他的都没我大伯的份。当然,属于我叔叔的房子也没我爸爸份。现在因为叔叔过世了,妹妹也不来认我叔叔。(如果妹妹愿意回来认我叔叔,或许叔叔的房子都会给我妹妹的),但是在我叔叔快过世的那段时间,也没对我们交代说房子要怎么办。现在我大伯的意思是想独吞了我叔叔所有房子,理由是我爸爸只有一个儿子,但是我大伯有两个儿子,他说他打算把他自己其中的一个儿子写给我已经过世的叔叔。(意思就是要把他其中一个儿子过继给我叔叔的意思),然后自然而然,叔叔的全部房子就归他们所有了。然后我弟弟和我妈妈就不同意了,因为叔叔生病的那十几年,照顾叔叔的是两个兄弟(就是我大伯和我爸爸),现在我叔叔人走了,房子就我大伯拿,怎么可以这样。我想请问下有会法律的鱼鱼吗,我大伯这样做对吗?是不是房子其实还是我妹妹的?还是要怎么办呢?

房产纠纷 2018-09-22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如下:
    收费情况: 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 公证费每份200元, 查册费100元。 每宗继承登记200元。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常市价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办理评估时,一定要先声明是办理房产继承方面的评估业务。? 现在社会上办理继承产权评估的公司为数不多。因此,一定要先查明所挑选的房屋评估公司有无继承评估的资格。?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因为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 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办法: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 房子如何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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