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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我判给母亲抚养,母亲2年前去世,父亲前不及生病去世,我想咨询父亲的遗产我有继承权吗?父亲后天有轻微精神方面问题,所以由他的兄弟其中一个人做监护人,父亲的工资卡什么的都在他那里,他们弟妹一共6个,我父亲是老大,房产是奶奶的,产证上有4个人的签字,就是要买卖房产,需要4个人签字同意才可以,我父亲也在其中,现在我父亲走后,他们可能会卖房子,不会不他们5个人平分,我有没有份呢?我现在父母都没了,希望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继承父亲的遗产。房子我有份吗 如果有 那我应该怎么做呢?和叔叔他们提出来? 因为监护我父亲的一个小叔叔人很叼的,霸占我父亲的工资卡什么的 怕他不会那么好说话 他家一家三口的户口都迁进我爸房子里了 还和姑妈 别的叔叔说我父亲走后房子就是他的 还有就是我从小跟我母亲姓氏,不知道有影响吗。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祖母的,父亲走后我是不是可以代父亲位置,和其他3位叔叔2位姑妈共同继承祖母留下来的房子

继承 2018-09-22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1、如果遗嘱亲笔书写,有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有效。
    2、如果无效,此房屋就按法定继承处理,依法应当由父母、配偶、子女(含亲生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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