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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之前我家住在崇文门,父母和我还有我三岁的儿子四人是一个户口本户主是我父亲,同时还有我弟弟一家三人弟弟的孩子只有两岁,他们三口人有独立的户口,同时居住在租赁公房24平米的房子两间还有一间自建的房子里,弟弟住一间,我结婚后一直没有搬走我和父母一起住,93年拆迁时拆迁办分给我家两套房子一套一居室,一套两居室,当时两居室是分给我父母和弟弟一家人的,一居室是分给我和儿子的,不久我的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是我的继父)我一直没住进分给我的房子,房改后我弟买下了两居室,我继父买下了一居室。(我家共有兄妹四人拆迁之前哥哥结婚户口迁走了,妹妹结婚后也迁走了,)请问律师我想要回属于我的房子,应该怎么办?能否要回居住权?

房产纠纷 2018-09-22 14: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一,关于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结婚不结婚,户口迁移不迁移,与继承遗产无关.继承遗产的唯一条件是身份。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孙子女父亲不在世的情况下)。
    我国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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