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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个律师。我租了一间私人房间。我没有合同。房东在收据上写了六个月的租金,然后退还定金。否则,我不退款。她有权要我的定金吗?

房产纠纷 2020-11-25 2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该法条,您是可以要求退押金的,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
  • 没有签合同,但是交了定金,如果收据上写着是定金的,违约时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即如果是给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不退。但是如果是收受丁金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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