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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三方协议时,只有买方、中介和卖方(委托人的朋友没有写委托书)。当时只有中介和买家签了协议,卖家后来也签了。这个协议有效吗?买家现在要求退还押金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20-11-30 22: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居间协议不等同于房屋转让合同,但是如果内容中明确含有买卖房屋的全部条款,包括房屋坐落、面积、价款、付款方式并有买卖双方签字的话,是可以认为构成买卖合同的预约,即日常所谓的意向书,如果对方收取了定金的话,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违约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 1、委托书,又称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的文书。
    2、严格来说,授权委托书,只需要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受托人(被委托人)签字。为使受托人知道委托的事实,让受托人签字也是可以的,表明受托人愿意受委托书的约束,同时,使得该委托书同时具有委托协议的性质。
  • 签合同不是本人签,也没有授权委托书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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