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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银行转账给朋友10万,给他现金5千,他来到我的城市,包括给买机票、火车票、住宿费将近1万,朋友写了个欠我15万的借条,现在借条上的还款日期已经到了,我该如何走法律程序要回这笔钱,律师费用是多少,我也不太清楚他是否有资产,他人在石家庄,我在北京,我应该去哪提起诉讼,本人需要亲自到场吗?听说年利率超过24%以上的国家司法机构不保护,这这回事儿吗?

诉讼 2018-09-24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1、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到期之日起2年内;
    2、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催告,给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为诉讼时效。 因此如果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应当具体来看是否在欠条上写明日期,并根据不同的请款来决定如何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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