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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妈妈2004年的死讯。她去世的时候,我已经成年了,父亲在工厂有股份。我每年能拿到几万块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妈妈没有写遗嘱。我可以继承妈妈的那份吗?2004年到2008年的股份数量能拿到吗???我想问一下我妈妈2004年的死讯。她去世的时候,我已经成年了,父亲在工厂有股份。我每年能拿到几万块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妈妈没有写遗嘱。我可以继承妈妈的那份吗?2004年到2008年的股份数量能拿到

继承 2020-12-02 1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
    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你好,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 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1)经公证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但不是说不经公证的遗嘱就没有效力。一份遗嘱,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它就有效。
    (2)继承人应按生效遗嘱的内容继承财产,但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3)无继承纠纷情形下,全体继承人持相应证件及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有继承纠纷情形下,须先经法院判决或调解,权利人持生效文书到房产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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