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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我母亲在浙江有一套房产,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2010年6月我母亲患病去世。继承人是否是 我母亲的父母(即我外公、外婆)、我父亲、我,三方?现在我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我父亲放弃继承权,在浙江某公证处公证过。因我于2009年3月与我妻子结婚,2011年12月3日离婚,现在办房屋产证时,浙江房管处提出因我母亲去世时,我与我前妻未离婚,所以要我前妻也要公证,主动放弃房产继承权。是否需要这样?问题二:我与2003年在上海购买商品房一套,产证上是我母亲、我父亲、我,三个人的名字。我于2009年3月与我妻子结婚,2011年12月3日离婚。虽然要把上海的房产也过户到我一个人名字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另外我前妻是否也有权利拥有房产的权益?或者说通过怎么样的手续可以规避与我前妻的房产关系?

继承 2018-09-25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 房产过户可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证过户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
    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房产证过户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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