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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认识一个朋友(女的),现在已经60多岁无儿无女孤寡老人她老公去世将近10年了,他老公生前有一个养子没有把户口迁入她老公的户口里,有病什么的没有人照顾。现在他认识我的一个朋友对待她非常好(包括衣食都是我的朋友照顾)现在他想把所有财产包括田地房产让我的朋友继承。以前她和她的老公没有去民政登记结婚只是她的户口已经入她老公的户口而她的房产证是她老公的名字。请问:我的朋友可以合法继承她的房产吗?

继承 2018-09-26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登记与继承权没有关系。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那么,若发生继承事实,例如(只是例如)你爷爷去世,则继承人应为你爸爸、你叔叔,与你无关;若你叔叔去世,继承人应为其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因此,很明确,户口本与继承权的关系仅仅在于户口本能够证明亲属关系而已。

  • 1、遗产的分割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的;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只领结婚证,户口还没转入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继承一方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身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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