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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协议书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甲方于    年   月   日以个人名义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宅一套,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元。现甲、乙双方因情投意合而结为夫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生活开支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二、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    元,在婚姻期间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乙方于  年  月开始付款。三、自甲乙双方登记之日起,甲方自愿将其婚前按揭所购住房及婚后甲方个人还款部分无偿赠与乙方,且日后不会对其决定予以撤销。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该套房屋以低于购置价的标准对外出售,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请问这个协议不去公证,双方签字有法律效益吗

房产纠纷 2018-09-26 0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债务偿还责任是具有法定约束力的,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过程不存在胁迫、欺诈的情形,要求改变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你可以和女方协商,如果女方不同意还款,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但是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第三人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第一,父母婚前出资付房屋首付,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男方出的8万元与女方出的4万元都是双方父母单方赠与自己子女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婚后购得房屋,男方父母出资23万元,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的情况,你的情况应理解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减去夫妻共同债务(剩余贷款)可以主张平分。 第四,婚内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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