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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房子归一方所有,另外没有房子的一方买房子的话算是首套房贷款么?

房产纠纷 2018-09-26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判离婚后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子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判决书中必须明确房产分配问题。在房产没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前,该处房产应该还是你俩的共同财产,所以在买房也是二套房。
    房屋的归属问题以记载到登记簿为准,你的房产没有实际分割所以登记簿中记载的还是你俩的共同财产,所以你的名下还是有一套房产存在的。以上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可以扩带贷款的额度,减轻还款的压力。
    但是申请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需要注意:
    注意一:备好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材料
    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身份证(2代需正反两面)、户口本(最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购房合同、结婚证(拿一个就可以)、首付款收据。
    其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首付款收据,需要复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注意二:签约、签合同、过户均需双方同时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在申请房贷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所以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应否负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其负债的缘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判定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个人债务处理:
    (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
    (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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