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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亲戚因土地开发赔偿问题与政府产生矛盾,对方把我家亲戚打成重伤,在医院住院11个月。先后治疗头颅头骨切除手术,头颅修补手术,肺部内伤,腰椎骨折,右手大拇指骨,胸部肋骨骨折。共计医药费70余万元。 我想咨询下,这种案件能按照什么标准赔偿,能赔偿多少钱,如果伤残鉴定能评几级伤残。现在病人右耳失去听力功能。

劳动纠纷 2018-09-26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无论伤者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发生工伤后都应依法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属于直接经济损失,医疗费中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
  • 伤残鉴定等级是由鉴定部门鉴定出来的,赔偿标准是以鉴定出来的等级来进行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 根据法律规定,人体损伤对于重伤的鉴定标准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被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要假倒戈听天由命和,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事赔偿方面,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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