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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撤资,计划9月初关闭,公司于8月初口头通知员工并告知员工:如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将给员工赔偿为N,但我有以下疑问:1.从口头通知到目前,员工仍处在正常上班状态,在此期间公司并未下发正式的通知,那口头通知是否有效2.公司上报给相关上级部门的关于撤资文件及赔偿事项是否应该公开并告知员工(因为有可能上报的赔偿事项与通知员工的不相符,所以员工是否有权知道具体明细)3.在这种口头通知的情况下,赔偿应该是N,N+?,还是按照上报的赔偿事项执行4.公司年底会发放年终奖,那赔偿中是否会包括年终奖部分赔偿期待着您尽快答复,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9-26 1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辞退不生效,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
    用人单位拒绝上班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对辞退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年终奖是公司对员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一般公司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制度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和方式。合同中要不要载明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有自主权。
    劳动者也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公司进行协商。许多老板觉得将发放年终奖的权限掌握在自己手中更放心,因此不愿在合同中载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如实地向用人单位披露有关个人信息。
    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有权利了解劳动者文化程度、工作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劳动者不如实提供构成对用人单位知情权的侵害。
    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不需要负有对劳动者的学历和经历进行核实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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